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芦村一号煤矿35kV供电线****程总承包(EPC)项目已由 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延行审投资发[2024]46号文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筹100% ;招标人为 富县XXXXX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海硕城投XXXXX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延安市富县境内。 2.2工程规模:线路起于张村驿110千伏变电站,止于芦村一号煤矿35千伏变电站,采用两个单回平型架设,新建35千伏线路全长约36千米+36千米,其中架空线路长约35.8千米+35.8千米,电路路径长约0.2千米+0.2千米,新建铁塔190基,包括直线塔133基,转角塔57基。具体电力接入方案以电力部门批复为准。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部分前期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范围)、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