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栏目的主要目的在于便于公众通过网络查阅了解平湖市的村庄规划。平湖市人民政府会将尽量及时更新公开的内容并保障其准确性,但限于技术及更新的时间差等原因,最终的规划内容应以保存于平湖市人民政府的原始批文和图件为准。任何土地或建筑物的现有用途即使不符合规划,也无需作出更正,直至用途有所改变或建筑物进行重建为止。如变更土地性质或建筑物用途,或在土地内进行任何其他建设,则新的土地性质或建筑物用途,必须符合规划。本次公布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平湖市人民政府所有。 《平湖市新埭镇大齐塘村村庄规划设计局部调整方案》批后公告(2024年3月23日批准版) 《平湖市新埭镇大齐塘村村庄规划设计局部调整方案》已于2024年3月23日获平湖市人民政府(平政函〔2024〕40号)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条文的规定,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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