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府镇曹店社区道路及亮化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一、项目概况: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刘府镇曹店社区2、项目概况:刘府镇曹店社区道路及亮化项目,具体详见招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相关文件。3、工程控制价:肆拾叁万玖仟陆佰元整(¥:439600.00元);4、固定发包价(工程控制价下浮10%):叁拾玖万伍仟陆佰肆拾元整(¥:395640.00元)(投标人报价必须是固定发包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5、工程款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审核后付至审核价款的97%,余款3%质保期满1年后一次性付清(无息)。6、工期:30日历天。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9、招标办法:固定发包价随机抽取法。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本项目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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