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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34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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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晋中市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34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及《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一、整改任务宏源富康2#焦炉未取得排污许可,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尚未投运,即擅自违法投入生产,装煤推焦过程中烟尘无组织排放明显,焦炉炉门排放大量黄烟,污染严重。山西聚丰能源焦化项目熄焦水处理系统未运行,熄焦水氨氮、挥发酚浓度分别超标13.8倍、223倍,大量超标废水通过湿法熄焦方式排放。二、整改措施1.责令立即整改。灵石县宏源富康项目未取得相关手续前,2#焦炉不得装煤运行;山西聚丰能源焦化项目立即停止超标废水熄焦行为,完善熄焦水处理系统。2.全面查处整治。对2家企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正常运行。三、整改完成情况1.2021年4月20日,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灵石分局对山西宏源富XXXXX公司脱硫脱硝设施未运行、炉门密闭不严等无组织排放问题依法进行查处。2.2022年9月30日,晋中市生态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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